 | 参选吉祥物要求 | | 1、吉祥物要求与茶山镇本土文化,区域特色(中国食品名镇,中国品牌服装制造名镇)相结合,充分体现茶山镇茶园游会主旨,突出“福文化”底蕴,以生动、亲切、活力和时尚的形式进行表现。 | 2、吉祥物设计要具有艺术魅力,造型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吉祥物名字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 3、吉祥物设计内容可结合茶山镇南社古村遗韵、东岳庙道教文化、茶园公仔非遗文化、茶文化等茶山特色文化元素进行创意创作。 | 4、吉祥物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 5、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吉祥物;适合进行相关衍生品配套生产,适合在各视觉媒体传播。 | |  | |
 |  | 参选作品规格 | | 参选作品由以下部分组成: | 1、参选作品的创意方案; | 2、参选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 | 参选作品应符合以下规格: | 1、通过网络提交的作品需要包含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张规格(21CM*29CM),分辨率在200dpi以上,文件少于10MB,以JPG形式提交,同时以WORD格式提交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 2、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的作品需要以A4大小纸稿打印、横幅或竖幅均可,图样背面标明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及理念,同时需要提交作品电子文档(包括设计稿及说明文档)。 | | | |
 | 投稿要求 | | 1、参加者除了通过本专题网上提交作品,亦可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到东莞阳光网市场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100号东莞广播电视中心,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69-33332399。 | 2、应征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负责。 | 3、对最终获选并采用的吉祥物,其著作权及使用权,归茶山镇政府所有,不另外支付稿酬。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随意使用;其余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设计者本人所有。 | 4、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东莞解决。茶山镇政府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 | |  | 活动流程 | | 1、活动宣传及征集期:2月13日至3月13日 | 阳光网将为“吉祥物征集活动”制作专题网页,列明本次活动征集要求、征集细则、作品提交方式、评选方式、活动奖项等,全面铺开活动推广宣传。 | 2、专家评选期及公示期:3月14日-3月20日 | 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作品评选的专业性,将邀请茶山镇有关部门领导、东莞市设计行业、美术行业专家等作为评委,举办专家评审会,并且结合群众在展示期间的意见,最终选出茶山镇茶园游会吉祥物。 | 3、新闻发布会:4月3日 | 举办茶山镇茶园游会现场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茶山茶园游会吉祥物,对外发布茶山茶园游会文化标志推广系列信息。 | 4、颁奖仪式:4月17日 | 在2012茶山茶园游会闭幕会现场,由茶山镇领导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