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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市域法治软实力,着力打造海安法治建设特色品牌,根据《关于征集“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的公告》,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海安市委依法治市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活动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设计工作室、设计团队和自由设计师的广泛关注与大力支持,共征集到徽标设计作品128幅、卡通动漫人物形象50幅。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共评选出最佳作品奖2名、优秀作品奖4名、入围作品奖6名。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01
 徽标(logo)
   最佳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1
优秀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2“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3
入围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4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5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6
 02
卡通动漫人物形象
最佳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7 
优秀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8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9 
入围作品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10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11
“法治海安”徽标(LOGO)及卡通动漫人物形象征集结果公示_NO.012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为期7天。
公示期内如发现获奖作品涉及侵权、抄袭、借用等问题,请及时与海安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1861607。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相关作品的所有权及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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