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沧州建州1500周年和大运河申遗成功,助推我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召开,弘扬沧州大运河文化,提升沧州旅游城市品牌影响力,我市公开征集旅游纪念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此次征集开启由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主办,沧州大运河文化研究会承办,沧州日报社、市工艺美术家协会、沧州广播电视报协办。征集内容为我市文化旅游纪念品、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关心支持沧州发展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活动征集时间为3月15日—6月30日,出炉鲜活出炉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1.围绕沧州大运河文化特点、景点特色、风土人情、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景区创意产品、人文旅游产品、高科技产品等,与地域文化结合的旅游产品原创设计稿。
2.紧扣沧州大运河文化元素;具有沧州本土文化符号;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具有文化底蕴,创意新颖、简洁大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富于美感和时代感。
3.需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3D效果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俯视),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为PDF或JPG,CMYK彩色模式,文件不小于5MB。
4.投稿稿件另附作品设计理念、创意文案。
5.作品采用后,设计方必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1.主题鲜明:宣传口号要求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能全面准确反映沧州旅游形象,充分体现沧州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并在提交时附上对该作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易于传播:作品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易读易记,能引起大众的共鸣,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一般不超过12个字。
3.原创性:应征宣传口号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市旅游局曾在公开场合所使用过的主题宣传口号,不予采纳(例如:运河古郡·渤海明珠等)。
投稿时需注明创作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投稿时请注明“沧州文化旅游纪念品征集和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http://hebei.news.163.com/17/0310/15/CF65UF7H02790LM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