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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征集企业形象标志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8日,注册资金人民币贰拾亿元。是隶属于海宁市政府直属和市国资委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下属四家承资公司:城建公司、旧改公司、城郊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性经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土地收储、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  为加强集团公司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现公开向社会征集企业形象标志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形象标志名字  名字: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形象标志设计要求  1.构思新颖、含义明确、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同时要容易记忆与推广,易于制作、应用。  2.作品具有时代感和亲和力,充分体现“海纳百川,众志成城”的企业精神。  3.本标志将是公司的统一象征,通过统一、规范系统化的标志,来加强企业影响力。  三、征集范围  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四、投稿要求  1.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9月5日至9月20日  联系人:张炜宁  联系电话:87251009  2.投稿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并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稿件电邮至hnctjt@163.com,以“标志征集”作为邮件主题。纸质稿件一律采用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在信封正面注明“标志征集”,邮寄至:海宁市海州路89号城投集团办公室收 邮编:314400  寄送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  1.本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标志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进行筛选、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海宁日报及公司大厅公示。  2.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一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各两千元,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各五百元。  六、特别声明  1.参加应征的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经工商注册和其他竞赛中获奖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如只有标志,没有设计和创意的方案说明,不列入征集评选活动。  3.设计图稿和方案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著作权归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修改、使用以及各种形式的出版、展示权。  4.投稿人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声明内容的规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是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http://roll.sohu.com/20110906/n3184855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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