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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杭州人社普法”宣传人物形象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具有人社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和产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征集“杭州人社普法”宣传人物形象,有崇尚法治、热心法治宣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一、征集内容

杭州人社法治宣传人物形象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三、征集时间

2022.1.19-2022.2.28

四、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主旨,具有杭州人社工作特色。作品形象活泼生动,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作品后续延展性要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2、作品由作品图案、作品说明组成。作品图案简洁易记、好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强烈的可辨识性,兼具法治内涵和艺术美感。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作品以JPG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尺寸要求像素1500、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不小于2MB。

五、奖项设置

最终参赛获奖作品设置1个,作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每件作品同时需附《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普法人物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档和(含作者本人签字)报名表图片。报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杭州人社普法人物形象征集”字样。
邮箱16322200@qq.com,联系人:林禹鸿;联系电话:85254026

七、特别声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填写《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普法人物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并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杭州市人社局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做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大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最终参赛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最终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杭州市人社局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杭州市人社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小伙伴们快快开动你们的脑筋!发挥你们的创造力!杭州人社法治宣传人物形象火热征集等你来揭榜!

附件

杭州市人社局普法人物形象有偿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729eb6386ec15358ce43577dfb350fc9.doc (19.50 KB)

https://mp.weixin.qq.com/s/JnSINal7gnUQWoLLkqTy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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