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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万安县县歌歌词

关于征集万安县县歌歌词的公告
为深入挖掘我县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传统文化,展现时代精神,提升万安的知名度、美誉度,激励万安人民在新征程中创造出新的业绩。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万安县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
二、参与范围
不限地域,所有歌词创作爱好者、音乐爱好者、文艺工作者,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充分表现万安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和崭新形象。
2.歌词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抒发热爱万安的情怀,展示万安魅力,凝聚发展力量,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普及。
3.体裁、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姿多彩,作品可自行命题。
4.有关万安县的县情文字、图片介绍可登陆万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http://www.wanan.gov.cn/)。
四、投稿须知
1.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2首。
2.投稿人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左右。
3.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4.线上投稿请发至邮箱:wawhwyb@163.com;线下邮寄地址:万安县行政中心8楼833室,收件人:叶女士,邮编:343800,联系电话:0796-7203627,信封正面请注明:“万安县县歌歌词征集”字样。
五、评选办法及稿酬
在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应征作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对最终采用的歌词作者给予5000元稿酬。
六、其他事项
1.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因其他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采用的歌词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万安县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稿酬的权利。万安县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采用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2022年4月14日
来源: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编辑:张 晨 审核:罗 花 监制:梅科红 主管: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主办:万安县融媒体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8T5id2NqA9gx40ZKrq_2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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