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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黄冈市市歌歌词的公告

市歌是一座城市的形象标志,是城市文化内涵、品位的重要反映。为宣传黄冈人文精神,塑造黄冈音乐形象,彰显鄂东地域音乐元素特色,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民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励和鼓舞黄冈人民建设美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黄冈市文明办、黄冈市文联共同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黄冈市市歌歌词,细则如下:     (一)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立意深刻,深入浅出,贴近市情,反映黄冈的历史文明,宣传黄冈的自然与人文特色,表现黄冈的发展成就,展示黄冈人民的精神风貌。 
  2、如作品自行命题,则副标题应为“黄冈市市歌”。歌词要积极向上,抒发热爱黄冈的情怀,展示和谐黄冈的魅力,凝聚建设黄冈的力量。 
  3、词句生动,短小精悍,入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二)奖励办法 
  邀请有关专家、市民代表参与评审,先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从中评出特等奖1首作为黄冈市市歌歌词,颁发“黄冈市市歌歌词征集特等奖”证书,并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向另2件入围作品颁发“黄冈市市歌歌词征集优秀奖”证书,并给予每件2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投稿方式 
  1、作品报送:词作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投稿形式:截稿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候。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收稿邮箱:446341474@qq.com。请注明姓名、单位、手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纸质稿请寄:黄冈市委大院市文联杨文斌收) 
   (四)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黄冈市所有,其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 
  2、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稿,未入选作品的作者,可在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公示后自行处理。 
  3、入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  黄冈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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