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
二、作品要求
1、根据主办方提供的歌词(见附件一)谱曲,重复、循环可做适当调整。富有激情,旋律优美,感染力和时代感强,便于传唱;
2、参选作品须为原创,杜绝抄袭、转载或简单改编,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三、投稿方式
1、作者应提供作品的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填写在相应音符下方)、音响资料一份(电子音频或CD);
2、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投稿邮箱:nmqyzb@126.com,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形式
本次征集活动的评审工作将由南明区依治办、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南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南明区司法局网站、新浪官方微博“法治南明”、普法微信平台“法治南明”公示。作品一经采用,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活动详情见南明区司法局网站公示通知栏:http://sfj.nanming.gov.cn/gggs/index.shtml。
(联系人:邹才文、张义梅,联系电话:0851-5293148、5293365)
附件一:《明明之歌》歌词.doc
南明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明区司法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二:《明明之歌》征曲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