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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有奖征歌

为纪念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全面推进实施音乐工程,决定举行征歌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区文联
  承办:区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对象
  凡工作、生活在宝安区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包括歌词曲谱、歌词及音乐作品。
  2、内容健康向上,形式、风格不限;歌词曲谱在5分钟以内,歌词不超过16行,音乐作品不超过7分钟。
  3、作品须从未公开发表、展演、获奖;提交人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
  四、作品归宿
  凡征集作品,主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获奖作品,年内在宝安日报和区文联网公示,同时发放稿酬或奖金;凡征集作品,组织方自动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可按需要进行展演、出版、改编、宣传,原创者仍享有署名权、经济收益权。
  凡提交作品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上述规定。
  五、作品奖励
  征集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获得市以上奖励,奖金另付。(以上奖金均含税)
  六、征集安排
  1、作品提交时,包括:1、作品平面资料一式二份;2、有条件可提供音乐作品录音MP3、wav等小样或MTV碟片一式二份(不接受DVD格式碟片);3、创作者简介一份;4、参赛作品的版权说明或承诺。以上资料也可以通过电子文件提交。
  2、作品提交时间:从征集公告发表至2010年7月30日(正常工作日)。
  3、作品提交地点:宝安区西乡宝源路F518时尚创意产业园十五栋三楼区音协办公室。
  邮 编:518100
  邮 箱:baoanyy@163.com
  联系人:张丽婷
  电 话:29558040
  深圳市宝安区音乐家协会
  2010年6月28日
http://barb.sznews.com/html/2010-06/30/content_11337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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