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宣传部
绍兴市越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绍兴市稽山书院
二、作品要求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讴歌陆游及其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为重点,深刻反映新时代、新成就、新生活、新愿景,充分体现时代性、人民性、思想性、艺术性。
2.参赛作品须为格律诗词,默认平水韵和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且新旧韵不能混用。每人限投1首。作品应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情真、辞美、意新。
三、活动安排
1.征集时间:自本启事发布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00止。
2.颁奖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4日(以最终通知为准)。
3.届时将邀请金、银、铜奖获得者参加在绍兴市越城区举办的2023陆游文化节开幕式暨中国(绍兴)“放翁杯”全国诗词大赛颁奖典礼。
四、评审办法
按照匿名初评、复评、终评、合议,实名公示、公告的步骤进行。
五、奖项设置
设金奖1名,奖金2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10000元;铜奖5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6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发布,奖金、证书由主办方核定后发放。优选300首获奖与参赛作品汇编成册,并向被选作者赠送一本作品集。
六、投稿方式
中华诗词学会网赛事平台为本次大赛唯一投稿地址。
打开中华诗词学会官网首页
本平台为投稿者开放作品修改功能,进入初审程序前作者可打开原作品进行修改,进入初审程序后此功能自动关闭。网络技术服务联系人:杨毅,电话:0517-80169396(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七、规则说明
1.参赛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独立完成创作,不得抄袭、剽窃、套改他人作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参赛作品须未在任何媒体公开发表,如有违反将取消参赛资格。
3.主办方有权在本次大赛的获奖公告、作品展示、广告宣传等事项中公布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参赛作品,且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本启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2023中国(绍兴)“放翁杯”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3年8月
来源:今日越城
https://mp.weixin.qq.com/s/6jNwqXkOiZ8-Lc4FuML_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