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山杯”华侨文学奖面向全球有奖征稿

【活动内容】
参评“中山杯”华侨文学奖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奖对象:
  1、小说奖(含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
  2、诗歌奖(新诗集);
  3、散文奖(散文集);
  4、纪实文学奖(含长篇报告文学、传记文学);
  5、剧本奖(含电影、电视连续剧、电视系列专题片剧本)。

  二、出版与发表:
  1、出版时限为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开始至征集截止日期止;
  2、长篇小说、纪实文学和剧本类单篇作品必须已在国内报刊公开发表;
  3、中短篇小说集、新诗集、散文集和长篇小说、纪实文学、剧本类作品的单行本必须已经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 。

  三、题材与作者:
  1、作者为海外华侨(华人),题材不限;
  2、作者为大陆及港澳台华人,题材限于反映海外华人华侨生活;
  3、对反映华侨在改革开放后新生活、新变化和反映孙中山题材的文学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

  四、参评截止日期:2009年9月30日(以收到为准)。

  五、参评要求
  1、可由出版社和报刊推荐,也可以自荐。
  2、推荐者及参评作者需按要求填写《“中山杯”华侨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每部参评作品提   交3~5册样书或样稿;
  3、作者系华侨请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复印件等)。
  参评材料及样书请寄至: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67号 中华文学基金会文学部
  邮政编码:100009
  联 系 人:王欢、朱晓岭
  联系电话:010-83221483
  传 真:010-83280260
  Email:zsbhqj2009@126.com
  查询请登录中华文学基金网站:www.chinalf.org.cn
最佳作品奖励五万元人民币



“中山杯”华侨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

http://www.zsnews.cn/zt/zshqwx/zwqs.asp

标签:

上一篇:“大连市精神文明”征集讨论文章
下一篇:征集《我家住在解放路》故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