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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华附关于征集学校建筑物、景观园名字的通知

建筑物
景观园

在建校十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挖掘独具汕尾华附特色的校园文化内涵,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激发全体师生和校友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现决定向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公开征集学校建筑物、景观园名字,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征集内容
(1)学校教学楼: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

初一年级

初二年级

初三年级
(2)学校教学楼: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3)学校第一食堂

(4)学生宿舍
第1栋学生公寓

第2栋学生公寓

第3栋学生公寓

第4栋学生公寓


(5)学校艺术楼
艺术楼

(6)学校生化楼
生化楼

(7)教学区园区:初一教学楼与初二教学楼之间园区,初二教学楼与初三教学楼之间园区,高一教学楼与高二教学楼之间园区,高二教学楼与高三教学楼之间园区

初一、初二之间园区
1

初二、初三之间园区
2

高一、高二之间园区
3

高二、高三之间园区
4
(8)弘德楼园区:弘德楼与艺术楼之间园区,弘德楼与生化楼之间园区

-弘德楼与艺术楼之间园区

弘德楼与生化楼之间园区
02
征集时间
2020年1月20日——2020年6月30日
03
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历届校友
04
征集要求
(1)命名应寓意深刻,富有内涵,契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传统和办学定位。
(2)命名应当注重实用性,充分考虑命名对象的主要功能、地理位置、与其他建筑的整体协调,便于识别、传播和使用。(3)命名应言简意赅,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使用规范汉字,2-4字为宜。(4)命名应注重与原有建筑、景观命名的协调性,有整体感,名字力求互相关联,彼此呼应,相辅相成。(5)命名方案应由命名对象、拟命名和名字释义三个部分组成。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6)命名方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05
投稿方式
(1)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填写提交。(2)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或班级、联系方式等。

06
评选及奖励
截稿后,学校将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并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展示,经师生评议,广泛征集建议。本次征集建筑物命名设录用奖和入围奖。学校将对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录用的命名将给予500元/个的现金奖励。
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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