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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征集名字

  校园路名、广场名、湖名等,是学校重要的形象标志,也是学校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迎接六十周年校庆,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及校友开展校园路名、广场名及湖名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仙林校区(南区)主要道路、广场及人工湖面(详见附件:校园路名等征集取名示意图)
   二、征集要求:
    1.道路取名的总体设计思路:格调高雅,寓意深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一定文化内涵,能够反映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体现大学文化内涵,育人要求,或学校自然地理环境等。
    2.取名限2—4个字,言简意赅,易于记诵,用字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严禁抄袭。名字及其含义、取名的理由要有文字性的阐述。
    3.路名的取名最好能形成一定的系统与风格。
    4.请参考示意图按照具体路段、广场及人工湖面的标号进行对应取名。
    二、投稿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稿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投送,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来稿请注明“校园道路取名征集”字样,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5-85878737;电子邮箱:915291603@qq.com;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邮编:210046;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宣传教育处办公室。
    4.截稿日期:2012年5月31日。
    5.凡采用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本院所有。
    三、 评选奖励办法:
   1.学校成立仙林校区路名、广场名、湖名征集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评审工作。
  2.征集审定程序:征集的稿件先由征集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然后在全校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征集评审委员会确定入选作品向学院教代会汇报审定。
  3.学校将向采用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参与作品发放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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