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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海报和卡通形象作品征集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海报和卡通形象作品征集启事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精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由教育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具体承办工作由湖北省教育厅和襄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届大艺展将于

2024年4月在襄阳市举办


为进一步扩大全国大艺展的影响力

现面向全国高校师生征集

全国第七届大艺展

海报和卡通形象作品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海报和卡通形象作品征集_NO.01组织机构
主  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委会办公室

承  办:襄阳融媒体中心

参加对象
全国高校教师和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

征集内容
按照本届大艺展活动内容要求,海报和卡通形象征集项目分为
“一主七副”


(一)
“一主”即主海报和主卡通形象
,主海报和主卡通形象为全国第七届大艺展活动海报、卡通形象。

(二)
“七副”即子海报和子卡通形象
,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实践工作坊、美术、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7项。

设计要求
(一)“一主七副”海报和卡通形象需在左上角呈现
会徽主体logo(样稿,见附件1)
,海报作品可含有襄阳文化元素(不含卡通形象)。

(二)作者可选择“一主七副”海报和卡通形象设计项目中任何一项开展创作,也可完成“一主七副”全套海报和卡通形象设计。

(三)
作品色彩模式为
RGB、
分辨率为300DPI,卡通形象“一主”需提交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
构思。


(四)征集作品须为原创,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不支持人工智能生成的图片。应征作品保证未以任何形式变造、拼接,不易与其他图案混淆,不得有抄袭、冒用等侵权行为。

投稿方式
(一)采取电子稿件方式。
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第一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发送邮箱:344830215@qq.com,联系人:刘靓,联系电话:18727180559。

(二)作者在提交应征作品时,需同步填写提交
《全国第七届大艺展海报和卡通形象设计应征表》(见附件2)


(三)截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作品评选
(一)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及对作品进行评选、审定。

(二)对最终入选的海报和卡通形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其他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集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作品尚未被注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二)最终入选海报和卡通形象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所有权和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本次征集活动其他未尽事宜由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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