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1.形象名片要突出长铺镇地域特色,彰显长铺镇历史文化底蕴,展示长铺镇时代发展特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2.作品语句要优美流畅、朗朗上口,文字精炼、简明、易记,字数不得超过10个简体汉字;
3.作品须健康向上、易于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不良文化暗示;
4.作品须具有原创性,未在他处发表、投稿;
5.个人投稿不超过2条,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投递;不同作者若投稿内容雷同,以邮箱收件时间领先者为准。
四、投稿方式
1.邮箱征集,投稿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投稿邮箱:cpxinwen@163.com。
2.信函征集,来信请寄: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246500,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形象名片征集”字样。
3.请完整填写《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征集表》(含名片内容、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手机、银行卡等信息,表格为A4大小,可下载或电脑制表),以Word文档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征集”字样。信函投稿请附上上述信息。
4.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参评。
联系人:长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556-5663399
五、奖励办法
为推动此次征集活动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积极性,入选作品将给予作者1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
六、评选说明
1.由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作为评委,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并从中评选产生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
2.评选结果将在长铺镇人民政府网等官方平台公告。
七、征集须知
1.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证书应全部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2.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等),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4.本次活动由宿松县长铺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附: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征集表
长铺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宿松县长铺镇镇域形象名片征集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LXMzXm6mRx0EmTLR1IWyr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