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长期有效。
二、总体要求
(一)贴合红色文化宣传主题,讲述红色事迹,传承红色故事、宣扬红色精神。
(二)引用他人作品请注明出处,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单位、电话),署名作者一般不超过3人。
三、具体要求
(一)红色小故事
1.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类写作。
2.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所投稿件必须是与宣化店红色历史、红色史迹等有关的红色小故事,红色小故事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历史佐证,拒收胡编乱造的杜撰稿件。
3.文稿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
(二)红色地名故事
1.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类写作。
2.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所投稿件必须是与宣化店红色地名有关的红色小故事,红色地名故事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历史佐证,拒收胡编乱造的杜撰稿件。
3.文稿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
(三)红色革命歌谣
1.语言流畅,主题鲜明,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讴歌党的光辉业绩,通俗易懂。
2.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所投稿件必须是反映中原突围精神留下的可歌可泣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红色故事歌谣作品,充分表达爱国爱党情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历史佐证,拒收胡编乱造的杜撰稿件。
(四)红色战斗事迹
1.语言流畅,人物正面,事迹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类写作。
2.文稿项目(按书写顺序)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所投稿件必须是与宣化店红色历史、红色史迹等有关的红色战斗事迹,红色战斗事迹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历史佐证,拒收胡编乱造的杜撰稿件。
3.文稿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
四、作品推广
作品一经选用,将由宣化店镇人民政府发放荣誉证书,《宣化店红色小故事》《宣化店红色地名故事》《宣化店红色革命歌谣》《宣化店红色战斗事迹》等作品选集一经刊印则向作者发放稿费并署名。
五、作品报送方式
投稿作品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含作品稿、作者个人简介。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团队名称+联系电话”。
作品发送邮箱939494364@qq.com。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大悟县宣化店镇中心街41号(宣化店镇人民政府)
大悟县宣化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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