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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河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评审结果公示

  为充分鲜活出炉剑河城市形象,打造剑河城市品牌,我县于年10月开始面向全社会征集剑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经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作品(LOGO),吕崇安。
  二、入围作品(LOGO)之一,陈一雄。
  三、入围作品(LOGO)之二,王维亮。
  四、入围作品(LOGO)之三,王艳。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5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中共剑河县委宣传部反映。监督电话:0855-5228738。
  中共剑河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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