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主办单位中共惠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惠安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惠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2
作品征集对象
县直机关干部职工,诗词楹联创作爱好者。
03
作品报送要求
(一)作品主题:应紧扣“新风正气 清廉机关”主题,具体内容可围绕廉政、公平、公正、诚信、和谐、新风、正气、家风、家教等方面展开,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鲜明主题。
(二)作品形式:古体诗词、楹联。
(三)作品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符合中华格律诗词联要求,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投稿方式:
1.县直各党委负责汇总县直机关干部职工作品,通过填写推选作品汇总表,于6月21日前报送至县直机关工委邮箱haxzjggw@163.com。
2.其他诗词楹联创作爱好者参评作品可直接发至县直机关工委邮箱或通过关注“惠安机关党建”“惠安文艺网”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新风正气 清廉机关”古体诗词和楹联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文中链接报送作品。
长按识别二维码报名↑↑↑" rel="nofollow">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Bc7L13XGsibpe7TicmMvnPWkbGVVo09WF8sOM5CMhIoPibMKaOq3zqk3TDpB6lkAuxFGaRwTqpicLwlBh9QC0PyYhQ/640?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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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稿作品应注明“新风正气 清廉机关”参评作品及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箱、联系电话等。
4.截稿时间:2022年6月20日。
(五)作品评选:对投稿作品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集中评审、把关,择优评选入围作品进行合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进行展播,入围作者将赠阅作品集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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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每名作者仅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每名作者投稿古体诗词不超过5首、楹联不超过3副。
(二)所有来稿须符合征稿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通知各项规定,主办方对来稿作品有编辑、展播、合集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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