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稿时间
4月11日起至10月10日,为期6个月。
二、征稿对象
征文活动面向我区全体师生、干部、群众,按征文对象类别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中学组、成人组(含大学生)等4个组别。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发展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共青团平潭综合实验区委员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征文主题
以“建设美好平潭,从每件小事做起”为主题,聚焦文明创建、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文明习惯养成,围绕“四个最美”,充分展现“国际风范,青春时尚”美好平潭形象。
1.“最美海岸线”:保护生态环境,让我们爱护好美丽沙滩;
2.“最美街巷”:创建文明城市,让我们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3.“最美景区”:让我们用最美好的形象喜迎四方宾客;
4.“最美平潭人”:争当文明市民,让文明成为国际旅游岛最鲜活的时尚。
五、投稿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记录建“美好平潭”、见“美好平潭”的典型,以小见大的平潭发展的故事,见人见事见精神;内容真实准确,人物真实、故事真实、情感真实,引用史料准确。
2.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仅限报告文学、散文、随笔、现代诗。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诗歌在50行以内)。每人限投一篇作品。
3.投稿人须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参评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ord文档格式,作品标题为宋体加粗或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为仿宋或宋体三号),邮件主题请备注为:“美好平潭”主题征文活动+作品名称+作品体裁+作者姓名(学生需注明学校、班级);不接受纸质投稿。
4.不符合以上投稿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六、投稿方式
全区中小学生作品由各学校收集汇总,初筛后报送至邮箱:ptjyjdyk@163.com;大学生、社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作品报送至邮箱:qwl86166661@163.com。
七、作品展示及奖励
1.作品展示
入围作品将在平潭时报“建设美好平潭”专栏刊登,并在平潭时报、文明平潭、平潭宣传、平潭社会事业局、平潭共青团、平潭文联、平潭作家等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征文结束后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综合评定成绩,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共60名,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平潭时报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
2.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每组别1名),1000元奖金+价值2000元的平潭特色文创产品。
二等奖12名(每组别3名),800元奖金+价值1500元的平潭特色文创产品。
三等奖20名(每组别5名),500元奖金+价值1000元的平潭特色文创产品。
优秀奖24名(每组别6名),200元奖金+价值500元的平潭特色文创产品。
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本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本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可对作品作必要修改。著作权人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取得本平台的书面同意。
2.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3.区宣传影视部精神文明建设处联系人:冯淑芳,联系电话:0591-23177632。
https://mp.weixin.qq.com/s/ZLWbOwggh8WnysxH_bZ0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