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有诗书气自华
爱好诗词的你,快来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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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宁波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宁海县纪委监委
宁波市诗词协会
协办单位
宁海县文联
宁海县诗词协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
征集要求
本次作品征集围绕“红廉”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廉文化,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积极展示全社会共建清廉的丰硕成果。
作品形式不限(古典诗词或现代诗均可),一律要求原创。采用古典诗词形式的,可押古韵或新韵,但不得混用,且须遵守相关格律要求。
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举办方对应征的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投稿方式
作者可在清廉宁波、清廉宁海等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报《“清白溪杯”红廉诗词报名表》,邮寄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10号(宁海县文联),电子邮箱:zaochun2003@sina.com,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54605。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rel="nofollow">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dibaRWeNibKuCFFnsKfiaqZbH4rLRkAHicQxASIHw3HM2VE8Gj8icY6jxdwZUgeHKJrz0F5hPQ1XX3Ir07laeNtibHSg/640?wx_fmt=pn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wah-hotarea="click" crossorigin="anonymous" data-fail="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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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审及奖励
活动举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具体奖项和奖金设置如下: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评选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