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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塘之春杯”山水花园城市有奖摄影大赛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为充分展示“山水花园城市”的建设成果,在全市上下营造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的浓厚氛围,特举办“官塘之春杯”山水花园城市摄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联
  协办单位:市摄影家协会、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媒体支持: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视台、镇江壹周、名城镇江网
  二、征稿主题
  集中反映我市山水花园城市建设、发展的新面貌、新进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地域文化特征,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摄影作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止。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
  一等奖2件,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6件,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2件,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0件,奖金各200元。
  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一、二等奖的作者不得重复。
  五、投稿细则
  参赛对象:凡符合征稿主题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拍摄时间:2010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
  题材: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投稿方式:照片投稿请送至市文联办公室,电子文件投稿请发邮件至yinqiru@163.com,或在镇江新闻网、名城镇江网大赛投稿贴中投稿。要求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字、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作品长边8英寸(20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六、其他事项
  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文件。请获奖和入选作品的作者将数码原始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刻成光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办方,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参赛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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